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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精神病(科)量表
简明精神病(科)量表(The Brief Psychiatric Rating Scale,BPRS),由Overall和Gorham于1962年编制。它是精神科应用得最广泛的评定量表之一,本量表初版为16项,以后增加为18项。量表协作组又增添了2项(工作和自知力)。但以后的都是18项版本。

测验用途 精神科用的最广泛的量表之一。是评定精神病性症状严重程度的量表。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具有精神病性症状的大多数重性精神病患者,尤适宜于精神分裂症患者。

施测步骤 通过对病人的观察和病人自己的口述,依据症状定义和评定人员的临床经验,对量表中的项目进行评分。一般评定病人近1周内的症状情况。

测验的记分 总分:总分是所有项目得分的算术和,在18~126分之间。

因子分:一般归纳为5类因子:(1)焦虑忧郁,包括1、2、5、9等4项;(2)缺乏活力,包括3、13、16、18等4项;(3)思维障碍,包括4、8、12、15等4项;(4)激活性,由6、7、17等3项组成;(5)敌对猜疑,由10、11、14等3项组成。

每个因子分,即因子所包含的项目得分的算术均数,在1~7分之间。

单项分:相对应用较少,为1~7分。

结果的解释 总分:反映精神病性障碍的严重性,总分越高,病情越重.心理或药物干预前后总分值的变化可反映干预效果的好坏,差值越大干预疗效越好。在一般研究中,确定病人入组标准分>35分。

因子分及单项分:因子分反映精神病性障碍的临床特点,并可据此画出症状廓图。单项症状的评分及其出现频率反映不同精神病性障碍的症状分布特点。心理或药物干预前后各项目或因子的评分变化可反映干预治疗的靶症状。

注意事项 一次评定大约需作20~30分钟的会谈和观察。

﹡ 适宜于对中、重度精神病性症状的评定,对轻度精神病性症状的评定并不理想,而且并不能评价精神病的病理心理学理论维度,也不具备精神病性障碍的诊断功能。

﹡BPRS有的版本仅16项,即比18项量表少17和18项。在使用中注意评分的变化。

﹡评定的时间范围:在干预入组时,评定入组前一周的情况。以后一般相隔2~6周评定一次。

﹡我国量表协作组制订了《BPRS工作用评定标准》,初学者使用BPRS可提高评定可靠性和真实性。

相关知识

1、关于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

﹡BPRS是一种临床专业人员使用的评价精神病人精神病性症状严重程度及其变化的测评工具。

﹡由于该量表长度适中,症状项目比较合理,操作比较简单,易于被专业人员掌握,所以在精神科临床应用较广。

﹡BPRS可以用来评价门诊和住院精神病人的症状严重程度,评价针对精神病的各种治疗干预的效果,也可依病人症状特点分类来预测治疗的反应。

2精神病性症状及精神病性障碍

﹡传统上将精神障碍分为精神病和神经症的二分法现在已不用,但神经症、精神病这些术语仍然在不同的情况下使用。

﹡精神病性症状并不涉及心理动力机制的假设,仅表示存在幻觉、妄想或为数不多的几种异常行为。如广泛的兴奋和活动过多、显著的精神运动性迟滞以及紧张症性行为。

﹡当一种精神障碍表现出精神病性症状,而且自知力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则这种精神障碍就可称为精神病性障碍。

﹡在心理咨询工作实践中,精神病性症状可见于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妄想障碍、严重的心境障碍等。心理咨询师应警惕这种精神障碍的存在,进行必要的鉴别和适时的转诊。

3、精神病性症状的评价方法和工具

﹡由于出现精神病性症状的患者往往自知力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所以,精神病性症状的评价方法主要是他评法。

﹡除了BPRS外,现在精神科临床和研究中更常用的工具有PANSS、SAPS、SANS和缺陷综合征表(SDS)。这些工具全是评价精神病性症状的存在与否及其严重性,对精神障碍无诊断功能。

﹡在临床上还有一些精神障碍的诊断评估工具,如复合性国际诊断交谈检查表(CIDI—2.0)、神经精神病学临床评定表(SCAN)等。

【项目、定义和评定标准】BPRS中所有项目采用1~7分的7级评分法,各级的标准为:(1)无症状;(2)可疑或很轻;(3)轻度;(4)中度;(5)偏重;(6)重度;(7)极重。如果未测,则记0分,统计时应剔除。

原版本无工作用评分标准,上海精神卫生中心和量表协作组,和美国的Woerner(BPRS-A)各编制了一份,本节将后两者附后,供评定时参考。

1.关心躯体健康:指对自身健康的过分关心,不考虑其主诉有无客观基础。

2.焦虑:指精神性焦虑,即对当前及未来情况的担心,恐惧或过分关注。

3.情感交流障碍:指与检查者之间如同存在无形隔膜,无法实现正常的情感交流。

4.概念紊乱:指联想散漫、零乱和解体的程度。

5.罪恶观念:指对以往言行的过分关心内疚和悔恨。

6.紧张:指焦虑性运动表现。

7.装相和作态:指不寻常的或不自然的运动性行为。

8.夸大:即过分自负,确信具有不寻常的才能和权力等。

9.心境抑郁:即心境不佳、悲伤、沮丧或情绪低落的程度。

10.敌对性:指对他人(不包括检查者)的仇恨、敌对和蔑视。

11.猜疑:指检查当时认为有人正在或曾经来意地对待他。

12.幻觉:指没有相应外界刺激的感知。

13.动作迟缓:指言语、动作和行为的减少和缓慢。

14.不合作:指会谈时对检查者的对立、不友好、不满意或不合作。

15.不寻常思维内容:即荒谬古怪的思维内容。

16.情感平淡:指情感基调低,明显缺乏相应的正常情感反应。

17.兴奋:指情感基调增高,激动,对外界反应增强。

18.定向障碍:指对人物、地点或时间分辨不清。

量表协作组增加2个项目:

X1.自知力障碍:指对自身精神疾病、精神症状或不正常言行缺乏认识。

X2.工作不能:指对日常工作或活动的影响。

其中1,2,4,5,8,9,10,11,12,15,和18项,根据病人自己的口头叙述评分;而3,6,7,13,16,17项,则依据病人的评定。原版中,第16项“情感平淡”是依据“口头叙述”评分,我们认为,还是“依据观察”评分为妥。

【评定注意事项】

1.有的版本仅16项,即比18项量表少第17项和18项。

2.评定员由经过训练的精神科专业人员担任。

3.评定的时间范围:入组时,评定入组前一周的情况。以后一般相隔2~6周评定一次。

4.一次评定大约需作20分钟的会谈和观察。主要适用于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病患者。

5.本量表无具体评分指导,主要根据症状定义及临床经验评分。

【统计指标和结果分析】BPRS的统计指标有:总分(18~126分)、单项分(0~7)、因子分(0~7)和廓图。

总分反映疾病严重性,总分越高,病情越重。单项症状的评分及其出现频率反映不同疾病的症状分布。症状群的评分,反映疾病的临床特点,并可据此画出症状廓图。

治疗前后总分值的变化反映疗效的好坏,差值越大疗效越好。治疗前后各症状或症状群的评分变化可反映治疗的靶症状。因BPRS为分级量表,所以能够比较细致地反映疗效。

BPRS的结果可按单项、因子分和总分进行分析,尤以后两项的分析最为常用。

其因子分一般归纳为5类:

1. 焦虑忧郁,包括1、2、5、9等4项。

2. 缺乏活力,包括3、13、16、18等4项。

3. 思维障碍,包括4、8、12、15等4项。

4. 激活性,由6、7、17等3项组成。

5. 敌对猜疑,由10、11、14等项组成。

【应用评价】

1.上海精神卫生研究所用BPRS对36例精神分裂症、22例躁狂症、36例神经症病人进行了评分,说明本量表的可靠性、真实性良好,因子分析可以反映不同疾病组的临床特点。

2.BPRS是一中等长度的量表,故应用起来既简便又比较详尽,能够比较全面的反映患者的精神状况,适用于大多数重性精神 患者,尤适宜于精神分裂症患者。

3.量表中的症状项目,能为大多数精神科工作者所接受,易于掌握,适宜于国际协作应用。

4.BPRS原版没有兴奋症状的描述项目,虽后增加了此项,但不能区别不同质的兴奋,如遇有兴奋病人,单独使用BPRS难以反映患者的真实病情,此时应与躁狂量表同用。

5.BPRS没有评分指导,对初学初用时可能影响评分者之间的一致性,具体评分时也会觉得困难。我们根据试用BPRS的体会及其它量表的评分指导,制订了一评分时的参考指导,对初学者掌握本量表的评分有一定帮助。

附1:简明精神症状量表(定标)(BPRS-A)(Woerner MG,1988年,颜文伟译)

(以下均提问为“最近一周内你有没有 )

*1.关心身体健康:对目前身体健康的关心程度。按患者叙述身体健康问题评分,不论其有无事实根据。不是评价所述躯体症状的性质,而应评价对于身体健康问题(真实的或想象的)关心(或担心)的程度。按照患者主诉的最近一周情况进行评分。

(1)无;(2)很轻,有时会多少提到有关自己身体情况,症状或躯体疾病;(3)轻度,有时较为关心,或时常多少提到这些情况;(4)中度,有时很关心,或时常较为关心这些情况;(5)较重,时常很关心;(6)严重,大部分时间都很关心;(7)极重,几乎所有时间都很关心。

*2.焦虑:对于目前或将来感到忧虑、恐惧或过分担心。只根据患者所述最近一周内的主观体验进行评分。不应该从躯体体征或心理防卫机制来推断有无焦虑。如果只限于对躯体的关心,不作此评分。

(1)无:(2)很轻,有时感到多少有些焦虑;(3)轻度,有时感到中度焦虑,或时常感到多少有些焦虑;(4)中度,有时感到中度焦虑;(5)较重,时常感到很焦虑;(6)严重,大部分时间感到很焦虑;(7)极重,几乎所有时间感到很焦虑。

3.情绪交流障碍:与检查者和会谈场合缺乏联系,表现为眼神接触的缺少或贫乏,不能面向检查者,以及对会谈漠不关心或不参加会谈;与情感平淡(第16项)不同,后者是指面部表情、躯体姿势和声调方面的欠缺。按会谈时的观察进行评分。

(1)无;(2)很轻,例如:有时眼神接触较差;(3)轻度,例如同上,但较频繁;(4)中度,例如:很少眼神接触,但仍参与会谈,对所提问题均作适当应答;(5)较重,例如:眼睛看看地板,或不面向检查者,但仍能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会谈;(6)严重,例如同上,更持久更广泛;(7)极重,例如:表现为“两眼凝视不动”或“像局外人”(在感情上毫无关系),漠不关心或不参与会谈。(如有定向障碍,便不作此评分了)。

4.概念紊乱:言语使人无法理解。包括各种类型的思维形式障碍(例如联想散漫,言语不连贯,意念飘忽,自创新字)。不包括赘述和迫切想讲话(Presural speech),即使非常严重。不按患者的主观感觉评分(例如,“我的思想像赛跑一样,我不能固定思考一个问题”,“我的思想混乱不堪”)。只根据会谈时的进行评分。

(1)无;(2)很轻,例如:多少有些含糊,但其临床意义可疑;(3)轻度,例如,时常显得含糊,但会谈仍能顺利进行,有时出现联想散漫;(4)中度,例如:有时有些无关的叙述,偶尔应用自创新字,或中度联想散漫;(5)较重,同上,但较频繁;(6)严重,在会谈大部分时间里出现思维形式障碍,因而会谈受到严重干扰;(7)极重,极少连贯的言语。

*5.罪恶观念:过多考虑以往的行为或表示懊悔,只按患者口述的最近一周内的主观内疚体验进行评分,不要从抑郁、焦虑或心理防卫制来推断内疚感情。

(1)无;(2)很轻,有时感到多少有些内疚;(3)轻度,有时感到中度内疚,或时常感到有些内疚;(4)中度,有时感到内疚,或时常感到中度内疚;(5)较重时,常感到很内疚;(6)严重,大部分时间感到很内疚,或已形成自罪妄想;(7)极重,为自罪妄想感到痛苦,或广泛的自罪妄想。

6.紧张:按会谈时所观察到的坐立不安进行评分。不按照患者所述的主观体验评分。不论有无病理原因(例如:迟发性运动异常)。

(1)无;(2)很轻,例如:有时手脚不停;(3)轻度,例如:时常手脚不停;(4)中度,例如:一直手脚不停,或时常手脚不停,并不拧手、拉扯衣服等;(5)较重,如一直手脚不停,拧手以及拉扯衣服;(6)严重,例如:不能安坐,不得不起来踱步;(7)极重,发狂似的踱来踱去。

7.装相和作态:不寻常和不自然的动作。只按动作的异常进行评分,不按单纯的动作增多进行评分。应该考虑到出现次数、时期以及怪异的程度。不论有无病理原因。

(1)无;(2)很轻,有奇特行为,但其临床意义可疑,例如:有时没有原因地发笑,有时嘴唇动作;(3)轻度,有奇特行为但并不怪异,例如:有时头部向两侧摇晃,或手指有间断性的异常动作;(4)中度,例如:有时肢体处于不自然位置,有时伸舌,摇摆,或扮鬼脸;(5)较重,在整个会谈过程中都处于不自然位置,在身体不少部位都有不寻常的动作;(6)严重,同上,但更频繁、强烈或广泛;(7)极重,例如:在会谈大部分时间里显示怪异的姿势,在身体不少部位有持续的异常动作。

*8.夸大:自我估价(自信)过高,或过于赞扬自己的才华、权力、能力、成就、知识、身份或重要性。不要按照所说的内容性质上的夸张来评分(例如“我是全世界最大的罪人”,“全为人民都想杀我”),除非这种自罪或被害与患者本人声称自己有这种特殊的品质。例如病人自己如果否认能力或权力,即命名他说其它人认为他有,也不能据此评分。只按患者自述最近一周内主观检验评分。

(1)无;(2)很轻,例如:比大多数人更有自信,但其临床意义的可能性不大;(3)轻度,例如:与实际情况多少不相称的自我估价过高,或能力的夸大;(4)中度,例如:与实际情况肯定不相称的自我估价过高,或有可疑的夸大妄想;(5)较重,例如:单一、肯定的有限性夸大妄想,或多个肯定的片断性夸大妄想;(6)严重,单一的肯定的夸大妄想系统;(7)极重,如上,但几乎所有谈话内容都涉及夸大妄想内容。

*9.心境抑郁:诉述主观上觉得情绪抑郁。只评所报告抑郁的程度。不按行动迟缓或躯体诉述来推断有无抑郁。只按患者所述最近一周内主观体验评分。

(1)无;(2)很轻,有时感到多少有些抑郁;(3)轻度,有时感到中度抑郁,或时常感到多少有些抑郁;(4)中度,有时感到很抑郁,或时常感到中度抑郁;(5)较重,时常感到抑郁;(6)严重,大部分时间感到很抑郁;(7)极重,几乎所有时间都感到很抑郁。

*10.敌对性:对于检查者和会谈场合以外的人具有憎恨、蔑视、敌对或鄙视。只按患者所述最近一周内的此类情绪或对他人的行动表现进行评分。不应该从心理防卫机制、焦虑或躯体主诉来推断有无敌意。

(1)无;(2)很轻,有时感到有些生气;(3)轻度,时常感到有些生气,或有时感到愤怒;(6)严重,有一或二次用咒骂或殴打来表达自己的愤怒;(7)极重,多次以上述行为表达愤怒。

*11.猜疑:相信(妄想性或其它)他人现在(或以前)对患者有恶意或歧视。不论是对现在或过去的情况,只按患者当前所伴有的猜疑态度进行评分。按患者所述最近一周内的主观体验评分。

(1)无;(2)很轻,难得表示不信任,可能有事实根据,也可能没有;(3)轻度,有时表示猜疑,肯定没有事实根据;(4)中度,较频繁的猜疑,或暂时性关系观念;(5)较重,广泛性猜疑,频繁的关系观念或一个有限性妄想;(6)严重,肯定的关系妄想或被害妄想,但并不广泛(有很性);(7)极重,如上,但更广泛,更频繁,或更强烈。

*12.幻觉:并无外界刺激而呈现的知觉。只按最近一周出现的情况进行评分。不包括“头脑里的声音”,或“在脑海里看到的形象”除非患者能把这种体验与他的思想区分开。

(1)无;(2)很轻,只是可疑的幻觉;(3)轻度,肯定有幻觉,但无意义,不频繁,或很短暂(例如,有时出现无固定形状的幻视,或者叫患者名字的幻听);(4)中度,如上,但较频繁或广泛(例如,时常看到妖魔的脸,或有两个人的声音进行长篇谈论);(5)较重,几乎每天都有幻觉,或幻觉引起了极度烦恼或痛苦;(6)严重,如上,并对患者行粗 中等影响(例如,思想难以集中以致影响工作);(7)极重,如上,并对患者行为有严重影响(例如,受命令性幻听指使企图自杀)。

13.动作迟缓:精力减退而动作缓慢,只按对患者行为的观察进行评分。不按患者自己精力水平的主观印象评分。

(1)无;(2)很轻,其临床意义可疑;(3)轻度,例如:谈话多少比较迟缓,动作有些缓慢;(4)中度,例如:谈话显著迟缓,但并非不自然;(5)较重,例如:谈话不自然,动作很缓慢;(6)严重,例如:谈话难以继续,几乎没有动作。(7)极重,例如:几乎不讲话,在会谈整个过程中完全没有动作。

14.不合作:对检查者不合作,有拒绝、不友好、愤怒的表现。只按患者对检查者和会谈场合的态度和反应进行评分。不按对会谈场合以外的愤怒或不合作的诉述评分。

(1)无;(2)很轻,例如:看业无此动机;(3)轻度,例如:看来在某些方面有些回避;(4)中度,例如:用单词回答,无主动自发交谈,多少有些不友好;(5)较重,例如:在整个会谈过程中显得愤怒及不友好;(6)严重,拒绝回答很多问题;(7)极重,拒绝回答大多数问题。

*15。不寻常思维内容:评价任何妄想的严重程度——相信程度及对行动的影响。如患者已将其信念付诸行动,那么可算完全相信。按患者所述最后一周内主观体验进行评分。

(1)无;(2)很轻,可疑妄想或似乎是妄想;(3)轻度,患者对他的妄想,时有疑问(部分妄想);(4)中度,对妄想常住不疑,但对行为没有或很少影响;(5)较重,对妄想常住不疑,但对行为仅偶有影响;(6)严重,妄想对行为有显著影响,例如:因为头脑里了自己是上帝的想法而忽视自己的职责;(7)极重,妄想对行为有极大影响,例如因为相信食物有毒而拒食。

16.情感平淡:情感反应减弱,其特征为缺乏面部表情、躯体姿势、与语调神态。应与情绪退缩相区分,后者的关键在于人际关系的缺损而不是感情缺失。按缺损的程度与持续性评分。按会谈时的观察进行评分。

(1)无;(2)很轻,例如:有时对该表示情绪反应的事物看起来不关心;(3)轻度,例如:面部表情多少有些减弱或声调多少有些单调,或缺乏手势姿态;(6)严重,例如:严重表情平淡;(7)极重,例如:在整个会谈过程中,完全缺乏表情手势姿态,语声非常单调。

17.兴奋:情绪基调提高,包括容易激惹和情绪兴奋(轻躁狂情绪)。不应该从夸大妄想来推断这种情绪。按会谈时的观察进行评分。

(1)无;(2)很轻,临床意义可疑;(3)轻度,例如:有时容易激惹或情绪兴奋;(4)中度,例如:时常容易激惹或情绪兴奋;(5)较重,例如:一直容易激惹或情绪兴奋;或有时激怒或欣快自得;(6)严重,例如:在会谈大部分时间显得激怒或欣快自得;(7)极重,例如:同上,但严重到会谈不得不提前结束的程度。

18.定向障碍:缺乏或搞不清人物、地点或时间的关系。按会谈时的观察进行评分。

(1)无;(2)很轻,例如:看来有些搞不清;(3)轻度,例如:实际上是1983年,却认为是1982年;(4)中度,例如:认为是1978年;(5)较重,例如:不能肯定自己在什么地方;(6)严重,例如:搞不清自己在地方;(7)极重,例如:不知道自己是谁。

(*:按患者诉述主观检验进行评分)

附2:BPRS工作用评定标准(量表协作组,陈彦方修订)

BPRS主要评定最近一周内的精神症状及现场交谈情况。为7级评分,根据症状强度、频度、持续时间和影响有关功能的程度进行评定。(1)无症状;(2)可疑或很轻,似乎有某些迹象,但临床意义不肯定;(3)轻度,症状虽轻,但临床意义已可肯定;(4)中度;(5)偏重;(6)重度;(7)极重。详见下文。如果有关项目未评定或无法评定,则记(0),统计时应删除,以下为1~7分的评定标准。

1.关心身体健康:(1)无;(2)多少提到自身健康情况,但临床意义不能肯定;(3)过分关心自身健康的情况虽轻,但临床意义已可肯定;(4)显然对自己健康过分关心或有疑病观念;(5)明显突出的疑病观念或部分性疑病妄想;(6)疑病妄想;(7)疑病妄想明显影响行为。

2.焦虑:(1)无;(2)多少有些精神性焦虑体验,但其临床意义不肯定;(3)精神性焦虑虽轻,但临床意义已可肯定;(4)显然有精神性焦虑,但不很突出;(5)明显突出的精神性焦虑,如大部分时间存在精神性焦虑或有时存在明显的精神性焦虑,因此感到痛苦;(6)比(5)更严重持久,如大部分的时间都存在明显的精神性焦虑;(7)几乎所有时间都存在精神性焦虑。

3.情感交流障碍:(1)无;(2)多少观察到一点情感交流障碍,但临床意义不肯定;(3)情感交流障碍虽轻,但临床意义已可肯定;(4)显然观察到受检者缺乏情感交流和感受到相互间的隔膜感,但情感交流无明显困难;(5)明显突出的情感交流障碍,例如交流中应答基本切 ,但很少眼神交流,受检者眼睛往往看着地板或面向一侧;(6)比(5)更严重持久,几乎使交谈难以进行;(7)情感交流的麻痹状态,例如表现得对交谈漠不关心或不参与交谈,有时“两眼凝神不动”。

4.概念混乱:(1)无;(2)似乎有点联想障碍,但不能肯定其临床意义;(3)联想障碍虽轻,但临床意义忆可肯定;(4)显然有联想松弛,但不很突出;(5)明显突出的联想松弛或可以查得并有临床意义的思维破裂;(6)典型的思维破裂;(7)思维破裂导致交谈很困难或言语不连贯。

5.罪恶观念:(1)无;(2)似乎有点自责自罪,但临床意义不肯定;(3)自责自罪虽轻,但临床意义已可肯定;(4)显然有自责自罪观念,但不很突出;(5)明显突出的自责自罪观念或罪恶妄想为总分妄想;(6)典型的罪恶妄想;(7)极重:罪恶妄想明显影响行为,如引起绝食等。

6.紧张:(1)无;(2)似乎有点焦虑性运动表现,但临床意义不能肯定;(3)焦虑性运动表现虽轻,但临床意义可肯定;(4)有静坐不能,常有手脚不停的表现,拧手、拉扯衣服和伸屈下肢等;(5)较(4)的频度与强度明显增加,并在交谈中多次站立;(6)来回踱步,使交谈明显受到影响;(7)焦虑性运动使交谈几乎无法进行。

7.装相和作态:(1)无;(2)多少有点装相作态,但临床意义不能肯定;(3)装相作态虽然很轻,但临床意义可以肯定;(4)显而易见的装相作态,例如有时肢体置于不自然的位置或伸舌或扮鬼脸或摇摆身体等;(5)明显突出的装相作态;(6)比(5)更频繁更严重的装相作态,例如交谈过程几乎一直可见到怪异动作与姿势;(7)突出而且持续的装相作态几乎使交谈无法进行。

8.夸大:(1)无;(2)多少有点自负,但临床意义不能肯定;(3)自负夸大虽然很轻,但临床意义已可肯定;(4)有夸大观念;(5)明显突出的夸大观念或部分性夸大妄想;(6)典型的夸大妄想;(7)夸大妄想明显影响行为。

9.心境抑郁:(1)无;(2)似乎有点抑郁,但临床意义不能肯定;(3)抑郁虽轻,但临床意义已肯定;(4)显而易见的抑郁体验,例如自述经常感到心境抑郁,有时哭泣;(5)明显突出的心境抑郁,例如较持久的抑郁或有时感到很抑郁为此极为痛苦;(6)比(5)更严重持久,例如几乎一直感到很抑郁,因此极为痛苦;(7)严重的心境抑郁体验或表现明显影响行为,例如交谈中抑郁哭泣明显影响交谈。

10.敌对性:(1)无;(2)似乎对交谈者以外的别人有点敌意,但临床意义不能肯定;(3)敌意虽轻,但临床意义可以肯定;(4)交谈内容明显谈到对别人的敌意性并感到愤恨;(5)经常对别人感到愤恨并策划过报复计划;(6)严重:较(5)更严重和更经常,或已经有过多次咒骂或一、二次斗殴打架,但无需医学处理的损伤性后果;(7)敌意性明显影响行为,例如多次殴斗打架或造成需要医学处理的后果。

11.猜疑:(1)无;(2)多少有点猜疑,但临床意义不能肯定;(3)猜疑体验虽轻,但临床意义已可肯定;(4)有牵连观念或被害观念;(5)明显突出的牵连观念或被害观念或关系妄想、或部分性被害妄想;(6)典型的关系妄想或被害妄想;(7)关系妄想或被害妄想明显影响行为。

12.幻觉:(1)无;(2)可疑的幻觉,但临床意义不能肯定;(3)幻觉虽少,但临床意义可肯定;(4)幻觉检验清晰,且一周内至少有过3天曾出现幻觉;(5)一周内至少有过4天出现清晰的幻觉;(6)一周内至少有5天出现清晰的幻觉,并对其行粗相当影响,例如难以集中思想以致影响工作;(7)频繁幻觉明显影响其行为。例如受命令性幻听支配产生自杀行为或攻击别人。

13.动作迟缓:(1)无;(2)多少有点动作迟缓,但临床意义不肯定;(3)动作迟缓虽轻,但临床意义可肯定;(4)显而易见的动作迟缓,例如语流减慢,动作减少较明显,但并非很不自然;(5)明显突出的动作迟缓,言语迟缓,使交谈发生困难;(6)比(5)更为严重和持久,使交谈很困难;(7)缄默木僵,使交谈几乎无法进行或不能进行。

14.不合作:(1)无;(2)多少有点不合作,但临床意义不能肯定;(3)不合作的表现虽轻,但临床意义已可肯定;(4)显而易见的不合作,如交谈不愿作自发的交谈,应答显得勉强简单,易感到对交谈者和交谈场合的不友好;(5)明显突出的不合作,在整个交谈中都显得不友好,使交谈发生困难;(6)比(5)更为严重,使交谈很困难,例如拒绝回答很多问题,不但表现不友好,而且公然抗拒和表现针锋相对的愤恨;(7)不合作使交谈几乎无法进行。

15.异常思维内容:(1)无;(2)多少有点异常思维内容,但临床意义不肯定;(3)异常思维内容程度虽轻,但临床意义已可肯定;(4)显然存在观念性异常思维内容,但不很突出;(5)明显突出的观念性异常思维内容或部分妄想;(6)典型的妄想;(7)妄想明显支配行为。

16.情感平淡:(1)无;(2)多少有点情感平淡,但临床意义不能肯定;(3)情感平淡虽轻,但临床意义已可肯定;(4)显而易见的情感平淡,如面部表情减弱,语调较低平,手势较少; (5)明显突出的情感平淡,如表情呆板、语声单调和手势少;(6)交谈中对大部分事情均漠不关心、无动于衷;(7)为情感流露的麻痹状态,例如整个交谈中,完全缺乏表情姿势,语声极为单调,对任何事物漠不心关、无动于衷。

17.兴奋:(1)无;(2)多少有点兴奋,但临床意义不肯定;(3)兴奋虽轻,但临床意义已可肯定;(4)显而易见的兴奋,但不很突出;(5)兴奋明显突出,如情绪高涨,语声高,手势增多,有时易激惹,使交谈发生困难;(6)比(5)更严重持久,使交谈很困难;(7)情况激怒或欣快自得,言行明显增多,使交谈不得不终止。

18.定向障碍:(1)无;(2)似有定向错误,但临床意义不太肯定;(4)显而易见的定向错误,但不很突出;(5)明显突出的定向错误;(6)严重:比(5)更严重持久的定向错误,如交谈发现时间、地点、人物定向几乎无一正确;(7)定向障碍而无法进行交谈。

19.自知力障碍:(1)无;(2)似乎有点自知力障碍但临床意义不能肯定;(3)自知力障碍虽轻,但临床意义已可肯定;(4)显然有自知力障碍,但不很突出;(5)大部分自知力丧失;(6)自知力基本丧失;(7)完全无自知力。

20.工作不能:(1)无;(2)多少有点工作不能,但临床意义不肯定;(3)工作不能虽轻,但临床意义已可确定;(4)工作学习兴趣丧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学习,住院时参加活动比其它病人少;(5)明显突出的工作不能。如工作学习时间减少,成效明显降低,住院者活动明显减少;(6)比(5)更严重持久,例如基本停止工作学习。住院者大部分时间不能加活动;(7)停止工作学习,住院者不参加所有活动。

量表4-1 简明精神病量表(BPRS)

圈出最适合病人情况的分数

依据口头叙述 依据检测观察 未测 无 很轻 轻度 中度 偏重 重度 极重

1.关心身体健康 0 1 2 3 4 5 6 7

2.焦虑 0 1 2 3 4 5 6 7

3.情感交流障碍 0 1 2 3 4 5 6 7

4.概念紊乱 0 1 2 3 4 5 6 7

5.罪恶观念 0 1 2 3 4 5 6 7

6.紧张 0 1 2 3 4 5 6 7

7.装相作态 0 1 2 3 4 5 6 7

8.夸大 0 1 2 3 4 5 6 7

9.心境抑郁 0 1 2 3 4 5 6 7

10.敌对性 0 1 2 3 4 5 6 7

11.猜疑 0 1 2 3 4 5 6 7

12.幻觉 0 1 2 3 4 5 6 7

13.运动迟缓 0 1 2 3 4 5 6 7

14.不合作 0 1 2 3 4 5 6 7

15.不寻常思维内容 0 1 2 3 4 5 6 7

16.情感平淡 0 1 2 3 4 5 6 7

17.兴奋 0 1 2 3 4 5 6 7

18.定向障碍 0 1 2 3 4 5 6 7

总分:___ 因子1:___ 因子2:___ 因子3:___ 因子4:___ 因子5:___

人才测评   心理量表   简明精神病(科)量表   (TheBriefPsychiatricRatingScale   BP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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